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种业振兴行动部署,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我省秋冬季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25〕5号)和《关于加强无性繁殖植物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方案》(琼农字〔2024〕363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秋冬季作物种子种苗(含无性繁殖热带作物种苗,以下简称种子种苗)市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以水稻、鲜食玉米、冬季瓜菜等农作物种子种苗及无性繁殖热带作物种苗为重点,聚焦种子种苗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场所、统一供应点、网络电商平台开展检查。按照省级抽查、市县级自查的形式开展,原则上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市县级检查辖区内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主体抽检覆盖率不低于65%。对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经营主体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对参加种子认证、诚实守信的经营主体合理减少检查频次。
二、检查内容
(一)种子种苗质量、标签及使用说明。负责对抽取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检测。检查市场销售种子种苗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规范,核实能否做到可追溯管理。
(二)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情况。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网店实体)是否具备资质并按规定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等;是否建立种子批发、销售明细台账,台账是否完整规范、可追溯等;是否存在销售“白皮袋”种子、网络违规销售种子等行为。
(三)种苗生产经营主体情况。检查种苗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网店实体)是否具备资质,是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种苗来源、去向及过程管理是否清晰可追溯,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超范围生产经营、网络违规销售种苗等行为;受委托生产经营种苗是否具有合法的委托协议、是否在当地农业农村局备案等;种苗是否申请产地检疫等。
(四)品种审定登记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主要农作物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是否存在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或进行推广,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情况。
三、组织安排
(一)实施方式。各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营商环境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负责辖区内种子种苗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我厅将派出检查组对重点市县开展抽查,检查组成员从厅种业管理处、执法局、省种子总站抽调组成,具体检查工作由省种子总站负责实施。
(二)时间安排。从本通知下达日起,各市县依据本地种子种苗市场销售情况开展检查。要积极开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总结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12月30日前,将此次检查情况总结报送省种子总站,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已查处案件情况等。有案件发生的,应至少报送一起典型案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检查是落实种业监管执法年、无性繁殖植物知识产权保护活动的重要抓手,是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的关键举措。各市县务必高度重视,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要求,科学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畅通投诉渠道,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秋冬季种子种苗市场检查宣传引导,边查边整改,促进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加强选种用种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合理用种,做到适期适量播种;对个别品种特性存在风险缺陷的,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风险提示,规避种植风险。
(三)规范检查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行规定程序,规范做好市场检查、抽检扦样、问询记录及取证等各项工作,妥善留存相关凭证,保证样品证据链完整可靠,确保公正、科学、规范开展检查工作。
(四)严格执法办案。农业农村、农技中心、综合执法部门要与公安、市场监管、营商环境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查联检,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的要求,通过检查督查和执法办案相结合,深挖严打震慑涉种违法行为,切实发挥执法督查作用,维护种子种苗市场健康发展。
(五)严肃问题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核查处理;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种子种苗和生产经营主体,要及时公开,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窝点。
五、其他事项
本次检查活动抽调人员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由人员所在单位负责。
联系方式:厅种业管理处王千维,0898-65382968;厅农业执法局庄永大,0898-65373924;省种子总站范青云,0898-65366484,邮箱:hnszzzz@hainan.gov.cn。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
附件:1.市(县)秋冬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市(县)秋冬季农作物种苗市场监督检查情况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