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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评估工作报告的函

发布时间:2025-10-2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市财政局:

    按照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7〕3号)要求,我委完成了对各区2024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工作报告。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评估工作报告报送你局,供参考。

    此函。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2024年度上海市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评估工作报告

    按照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市对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7〕3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评估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委于2025年9月起,委托第三方单位对上海市9个涉农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自查工作开展了评估,现已形成初步结果,具体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核查范围是上海市9个涉农区开展的2024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对各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和保护成效情况进行检查。

    市农业农村委于2025年9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评估的通知》。各区按要求梳理评估材料、形成自评报告。

    第三方单位于9月19日—24日,赴各区实地开展核查工作,通过现场资料收集和分析,对各区农业农村委自评结果及报告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对各区生态补偿工作开展了会议评估,在评估工作的同时,对部分区基本农田计划制定、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市农业农村委全程参与了评估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对评估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并为第三方单位提供业务指导。

    二、评估结果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主要评估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执行率情况。大部分区较好地完成了该项内容,除嘉定、浦东、松江外,其他区均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问题,将生态补偿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涉农保险及农机购置等补贴,如:崇明区超范围使用金额3,238.44万元,宝山区超范围使用金额1130.06万元,以上两个区资金执行率均低于90%(扣除超范围资金)。

    (二)保护成效情况

    生态补偿保护成效评估内容包括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情况、耕地质量监测报告情况、主要农作物生产能力情况、年度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情况、年度化肥与农药减量目标完成情况、年度设施菜田土壤保育完成情况、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耕地质量等级情况、耕地用途管控情况九个方面。大部分区较好地完成了生态补偿保护成效目标,但也有部分区未能全面完成。在耕地质量监测报告方面,闵行区、奉贤区、金山区未报送区政府;主要农作物生产能力方面,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区粮食产量未达到目标任务;年度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方面,嘉定区2024年商品有机肥使用量比上年度使用量减少2.61%,宝山区比上年度使用量减少5.2%;部分区年度化肥与农药减量目标未完成,其中,浦东新区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增加2.77%,松江区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度增加1.2%。

    三、各区得分情况

    2024年度各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评估得分情况如下:浦东、嘉定、青浦、闵行、崇明、松江、奉贤、宝山、金山9个区得分均在90分以上。具体扣分情况和各区评估评分见附表。

    附件:1.2024年度各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评估结果汇总表

       2.2024年度各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评估评分表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nykjh/20251022/b6e6d7f2844a46bb82629688dd4d09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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