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落实好我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经公开征集,并按照要求组织对申请专家工作年限、专业背景、技术职称等进行审核,征求自然资源部门意见,筛选出64名拟纳入耕地质量占补平衡专家库成员,现对有关专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人员有关情况和问题。受理电话:0471-6652652。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自治区级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9月24日
(公开)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自治区级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