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流程的通知》(锡财农〔2021〕21号)要求,依照《江苏省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20〕27号)《无锡市农业农村局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锡农发〔2020〕149号)等规定,现将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流程公示如下:
1、申报
养殖场(户)发生生猪死亡后,可通过手机APP、拔打语音电话等方式,向所在地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报告。
2、勘验
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接到养殖场(户)申报后,安排兽医人员开展勘验。
3、审核
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及时组织对辖区内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每月上报。
4、发放
省级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市级按实际处理量下达市级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