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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序号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2021年度肥料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企业肥料备案情况检查;备案产品质量检查;备案产品标签标识检查

  已备案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生产企业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省级统一派发

  2021年4月至12月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

  2021年度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生产经营品种、标签检查;生产经营品种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检查

  各级发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本级发证情况确定基数,抽查比例统一按照10%随机抽取

  2021年4月至12月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3

  2021年度饲料、饲料添加剂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检验化验仪器情况检查;各类管理文件和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的检查;产品标签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省级统一派发

  2021年4月至12月

  

  市场监管部门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商标(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4

  2021年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企业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标识检查等

  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省级统一派发

  2021年5月至12月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5

  2021年度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部门联合抽查

  农业农村部门

  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资质检查;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物种情况检查;物种系谱、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档案检查;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和年度审验情况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设施和技术检查

  持有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许可的单位(个人)

  市、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发起,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省级统一派发

  2021年5月至11月

  

  市场监管部门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nan.gov.cn/xwzx/tzgg/551586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