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农计〔2020〕13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日常监管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0〕11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日常监管,制定《亳州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日常监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5日
亳州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
农业项目日常监管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投资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皖农计财发〔2019〕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稽查规〔2017〕227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稽察〔2017〕1955号)、《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发改农经函〔2019〕36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日常监管项目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市农发办。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畜牧兽医水产科、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物疫控中心。
(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
1.农作物种子类、畜禽良种类,归口管理单位:市农技推广中心,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物疫控中心。
2.水产良种类,归口管理单位:畜牧兽医水产科、市畜牧兽医局。
(五)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1.陆生动物保护,归口管理单位:畜牧兽医水产科、市畜牧兽医局、市动物疫控中心。
2.植物保护,归口管理单位:市农技推广中心。
3.水生动物保护,归口管理单位:畜牧兽医水产科、市畜牧兽医局。
(六)其他项目。后续争取或下达的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对应省厅归口管理单位,结合市局各单位职责和工作安排,确定相应归口管理单位。
各归口管理单位为相应类别项目日常监管单位,单位负责人为日常监管责任人。
二、监管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责任是否落实及履职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是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是否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投资进行建设。是否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要求的程序、进度和绩效组织实施,项目竣工是否及时组织验收。
(三)项目调度情况。项目基础信息是否按要求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及时上报,填报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四)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竣工是否进行竣工审计。
(五)档案资料情况。项目建设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及时归档,形成完整清晰的项目建设档案。
(六)信息公开情况。项目建设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信息是否及时公开。
(七)存在问题情况。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监管措施
(一)建立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推动建立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局计财科统筹组织开展市级项目监督和绩效管理,相关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指导项目实施并开展日常监督、绩效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或督促指导各地落实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抓好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的落实。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管理,制定本辖区项目日常监管方案,细化每个子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项目监管责任主体和项目日常监管责任人,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各县(区)要于3月10日前将每个项目的法人及联系人名单、电话(手机)号码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月度调度。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继续对在建项目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按月调度。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局相关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指导承建单位于每月28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同时指导各项目建设单位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录入项目验收信息。对录入系统的信息,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进行审核,确保相关信息协同一致,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完整、有效。
(三)检查督促。开展项目监督检查,采取县级自查、市级监督检查等方式,推进项目按要求实施。加强调研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约谈问责,对发现不按程序和违规操作的项目,对项目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通报问责。
(四)开展培训。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组织本辖区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人、日常监管责任人、项目管理人员等参加省、市组织举办的各类项目管理研讨培训。有条件的县(区)可组织对本辖区项目承建单位责任人、项目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五)绩效管理。省厅已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市局各归口管理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抽查结果作为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市局将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对绩效目标实现、投资计划执行、投资项目管理等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六)工作总结。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于每年1月4日和7月20日前,向市局报送项目实施全年和半年总结,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市局各归口管理单位于每年1月2日和7月25日前,对全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年和半年总结,同时每类项目推选1-2个典型经验,并分别附2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反馈计财科。
计财科联系人:王永顺、王潇娣;电话:5555307、5552837;邮箱:bznwjck@163.com。
科教信息科联系人:怀珍法;电话:5555307。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人:马荣振;电话:5555710。
畜牧兽医水产科联系人:杜运伟;电话:5555306。
市畜牧兽医局联系人:宿同宇;电话:5125675。
市动物疫控中心联系人:刘善斋;电话:5125673。
市农技推广中心联系人:吴雪;电话:5110772。
市农管办联系人:张涛;电话:5126057。
市农发办联系人:位忠贺;电话:5110282。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