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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农机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 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局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根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69号)以及你处关于《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质量调查建议》,现就做好全区2021年农机质量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2019-2020年期间享受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且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的180马力(含180马力)以上的轮式拖拉机;

  (二)播种机械(东部区调查免耕播种机、西部区调查精播机和穴播机)。

  二、调查目的

  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机使用者和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质量调查,一是掌握180 马力(含180马力)以上的轮式拖拉机和播种机械的整体质量水平,提出产品服务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公布质量调查结果,为农牧民购机提供参考。

  三、调查内容

   产品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状况等。

  四、调查范围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

  五、调查时间

  2021年5月-11月。

  六、调查方法

  采用入户问卷、电话、函调等调查方式,对被调查机型产品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企业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必要时调查组可召集用户、经销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机具使用情况。

  七、实施单位

  本次质量调查承担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参加单位为调查地区盟市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服务中心)。各有关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确保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myj.xlgl.gov.cn/zxq/nmyjxh/202106/t20210629_2654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