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参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25〕27号)有关要求,现将省财政增补资金放流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放流物种
鲢鳙
二、放流时间
2025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中旬。
三、放流地点及数量
(一)丹东宽甸水丰水库72万尾(鳙≥12%)。
(二)本溪市桓仁浑江水库72万尾(鳙≥12%)。
四、苗种规格
鲢鳙体长10cm及以上。
五、公示期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至十月三十日。如有异议,公民、法人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农村厅反馈。
联系人:郭智勇,联系电话:024-2344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