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评审,海口华健华荣康泰大药房为我总队执法船舶医用药品供货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至4月25日止17:00.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书面函的形式向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反馈。
公示电话:0898-65852529, 65237306(传真)。
来信投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白驹大道12号206室(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邮编:571126)。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