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业绿色转型,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总站、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的通知》(农生态(生)〔2023〕2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态农场创建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发〔2023〕195号)要求,经主体申报、县级初审、市级评价、省级审核,对各地推荐的116家生态农场进行了现场评审和综合评价,从中遴选出85家省级生态农场。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10家国家级生态农场,已获得农业农村部认定。
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农场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