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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创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9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遴选、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了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创建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2月14日至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实名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0551-62644113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0551-62623978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3日

  

  

  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创建名单

  序号

  市

  县(市、区)

  1

  宿州市

  泗县

  2

  阜阳市

  界首市

  3

  六安市

  霍山县

  4

  淮南市

  凤台县

  5

  淮北市

  相山区

  6

  马鞍山市

  和县

  7

  铜陵市

  枞阳县

  8

  芜湖市

  南陵县

  9

  池州市

  贵池区

  10

  蚌埠市

  五河县

  11

  滁州市

  南谯区

  

  

  

  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创建名单

  序号

  市

  县(市、区)

  1

  宿州市

  泗县

  2

  阜阳市

  界首市

  3

  六安市

  霍山县

  4

  淮南市

  凤台县

  5

  淮北市

  相山区

  6

  马鞍山市

  和县

  7

  铜陵市

  枞阳县

  8

  芜湖市

  南陵县

  9

  池州市

  贵池区

  10

  蚌埠市

  五河县

  11

  滁州市

  南谯区


  关于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公示.doc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7025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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