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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桂农厅办发〔2022〕33号)

发布时间:2022-03-3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北海市海洋局,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3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2021年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全年共抽检146个养殖场(户)的样品200批次,合格198批次,合格率99%,同比提高1%。抽检的苗种品种有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长毛对虾苗、斑点叉尾鮰、罗非鱼、鲢、鳙、加州鲈、胡子鲶、赤眼鳟、倒刺鲃、鲤鱼、草鱼、青鱼、鲫、鲮鱼、禾花鲤、黄颡鱼、青蟹、卵形鲳鲹、草龟、鳖,均为当地主要水产繁育和养殖品种。检测指标为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检测结果表明,137批次样品的孔雀石绿检测合格率为100%,100批次样品的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检测合格率为98%,70批次样品的氯霉素检测合格率为100%。其中,1批次南美白对虾苗种和1批次罗非鱼苗种样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超标,超标样品均来源于防城港市。

  二、存在问题

  我区水产苗种检测合格率处于较高水平,但仍有部分养殖场(户)超标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同时,各市还存在苗种生产主体底数不清、获证企业名录不实的问题,不利于监督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防城港市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检打联动,及时查清养殖主体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二)各市要完善本市及所辖县(市、区)发证的苗种生产主体名录,强化抽样技术培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规范抽样行为,确保抽查工作合法有效。同时,加大对监管对象的日常检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宣传培训,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三)各市要根据抽检发现的问题及养殖实际情况,深入排查风险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治突出问题,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水产苗种质量安全。

  请防城港市于3月8日前将不合格样品查处情况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联系人:李梓茜,联系电话:0771-5829736,电子邮箱:gxnyzyc@163.com。

  

  附件:2021年广西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附件名称操作

  桂农厅办发〔2022〕33号 附件:2021年广西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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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bf/t116750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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