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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现场评价绩效评价和2021年实施情况阶段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市农农社发〔2021〕282号

  

  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农财发〔2018〕25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0〕39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21〕191号)文件要求,市级将对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市级将组成评价组于12月6日至31日期间赴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县进行现场评价(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评价方式

  绩效评价采取县级自查,市级全面现场评价,省级抽查的方式开展。各县(区、市)接通知后,要抓紧时间开展绩效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12月市级评价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服务对象等形式,根据绩效评价方案(试行),针对项目县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存档情况、绩效评价资料和数据,一一进行量化打分,形成初步评价结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农财发〔2018〕25号),绩效评价内容主要评价项目投入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成效四个方面。具体评价打分内容参照《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晋农财发〔2018〕25号)中涉及的40个评价要点(附件1)。

  四、评价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评,认真撰写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内容包括总体工作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任务实现情况分析和评价结论,项目成效、典型经验做法,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填报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2);同时,要积极开展2021年度项目实施情况阶段总结,并认真填写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3)。

  (二)各项目县要提前准备好2020年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自评报告、相关影像资料、印证资料复印件1份;2021年项目实施方案、承诺书原件4份和2021年项目阶段总结1份,交由市级评价组带回。

  (三)各县(区、市)要组织县级业务骨干,项目涉及乡镇、村工作人员代表,服务主体代表以及小农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其中服务主体不少于3个。座谈会的主要议题是围绕经验做法、实施成效,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

  (四)每县抽取1-2个村,每村10户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

  评价组名单:

  曹建明 晋中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郭苏葶 晋中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海军晋中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新型经营主体服务站站长

  张明嘉晋中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新型经营主体服务站

  裴毅 晋中市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新型经营主体服务站

  联 系 人:裴毅联系电话:0354-3033565

  电子邮箱:jzxxjyzt@163.com

  

  附件:1.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试行)

   2.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

   3.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

  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试行)

  一级指标

  分项指标

  评分标准

  标准分值

  考评得分

  备注

  一、项目投入情况(20分)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7分)

  *项目县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2



  项目县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领导机构。

  1



  领导重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业生产托管工作。

  1



  项目县人民政府承诺并落实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工作经费。

  1



  *县级农业(农经)等有关部门对实施主体的项目方案进行批复。

  2



  (二)资金管理情况(13分)

  制定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



  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兑付补助资金。

  1



  财政部门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1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2



  资金拨付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项目县农业生产托管资金管理办法。

  2



  *项目实施年度内无重复享受相同项目的补贴情况。

  2



  *合理制定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上限,无“政策垒大户”情况。

  2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问题。

  2



  二、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25分)

  (一)项目实施(13分)

  *公开规范择优选择项目实施主体。

  2



  通过公共媒体对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

  2



  县农委(农经)管理部门与项目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

  1



  服务组织编制有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在协议中包括服务组织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服务方式及项目区位置示意图、服务图表资料等。

  2



  *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

  2



  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按质按量提供作业服务,并建立作业清单台账。

  2



  项目县区域内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



  (二)项目管理(4分)

  建立托管服务组织名录管理制度,对服务组织进行动态监测。

  1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或服务规范,并编制成操作手册、明白纸或明白卡。

  1



  对服务主体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托管价格进行指导。

  1



  对服务数量质量应由服务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或盖章认可,具备条件的可引入相关专业部门或第三方评价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组织,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改正。

  1



  (三)项目总结(8分)

  形成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

  2



  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生产托管模式,提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



  按要求提交绩效报告,按时报送。

  2



  *项目实施过程的关键节点形成动态影像资料,刻成光盘报送。

  2



  明确专人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及统计数据的填报、汇总和审核工作。

  1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25分)

  (一)项目任务(13分)

  *项目实施小麦、玉米、马铃薯、杂粮等粮食作物生产。

  3



  完成项目补助资金万元,占项目总资金%;完成托管面积亩,占托管任务面积的%,占全县粮食作物面积%。

  10



  (二)项目补助(12分)

  补助环节:耕亩,补助金额元;种亩,补助金额元;防亩,补助金额元;收亩,补助金额元;其他补助亩,补助金额元。

  4



  补助对象个,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个,补助金额元;服务型合作社个,补助金额元;农业企业个,补助金额元;其他个,补助金额元。

  4



  *补助金额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耕%,种%,防%,收%,其他环节%。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元。

  4



  四、项目成效(30分)

  (一)政策宣传(10分)

  召开农业生产托管会议、培训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



  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宣传资料、印刷醒目宣传标语等方式对农业生产托管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



  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做法经验得到中央、省、市、县媒体报道及上级部门的肯定。

  5



  (二)项目效益(20分)

  服务承包经营农户户,服务承包经营农户面积亩,占全县承包农户%,服务规模经营主体个,面积亩。

  5



  节约生产成本万元,增加粮食产量万斤,增加农民收入万元,推广绿色生态新技术项。

  10



  群众满意度%。

  5



  注:带*为一票否决项,若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扣除全部得分。

  

  

  附件2

  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

  市

  项目县

  任务面积(万亩)

  补助资金(万元)

  县政府印发的托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名称及文号

  实际完成任务面积(万亩)

  (按托管系数计算,A=0.36A1+0.27A2+0.1A3+0.27A4。其中,A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

  完成项目补助资金(万元)

  选择的托管服务

  主体数量(个)

  服务的小农户数量(户)

  服务的经营主体数量(个)

  备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企业

  农民合作社

  其他










































































































  附件3

  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表

  市

  项目县

  任务面积(万亩)

  补助资金(万元)

  县政府印发的托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名称及文号

  实际完成任务面积(万亩)

  (按托管系数计算,A=0.36A1+0.27A2+0.1A3+0.27A4。其中,A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

  完成项目补助资金(万元)

  选择的托管服务主体数量(个)

  服务的小农户数量(户)

  服务的经营主体数量(个)

  备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业企业

  农民合作社

  其他










































































































  

  

  


原文链接:https://nyncj.sxjz.gov.cn/xxgk/fdzdgknr/bmwj/bmwj31nw/content_16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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