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沂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举报线索查处一起非法收购调运苗猪案。接到举报线索后执法大队迅速反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违法现场。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孟某某从新沂市马陵山镇周边村收购苗猪106头,准备运往灌南县。当事人孟某某未能提供该批苗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涉嫌运输“依法应当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新沂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马陵山镇派出所,对该批苗猪予以暂扣。目前,该案件已立案调查。
猪肉供给保障及价格变动影响着多数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生猪市场的稳定有序不仅影响到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还影响着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成效。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大队对生猪市场监管,加大猪瘟疫情防控负有法定的职责,对于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在查处过程中要有效兼顾法理、情理、事理的有机结合,既要有效维护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又要有效整顿规范生猪市场,将执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执法监管全过程,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有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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