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株洲市涉改处级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株编委[2019]1号) 文件明确的相关事项,决定撤销株洲市渔政监督管理站事业单位建制。现拟向株洲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债权、债务,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说明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向拟注销单位联系协商。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