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现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唐山利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处理的通知》(鲁农函字〔2021〕39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liaocheng.gov.cn/xwzx_12480/gggs1/202112/t20211229_3825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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