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以及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定。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配强行政审批人员。局领导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2021年9月下旬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调整,把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选派充实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线,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窗口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
(二)优化线上线下服务。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逐步实现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便民服务及“12316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一键报贫便民服务,对接“e三明”APP掌上便民服务平台,群众可直接在“e三明”APP掌上申报,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极大地方便群众。
(三)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局行政审批窗口优化了行政审批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局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列入“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2021年局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包括“农药经营许可、无公害水产品认定、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设置审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饲料生产许可”,全部做到“一趟不用跑”,“一趟不用跑”事项占100%,无“最多跑一趟”事项,最大限度方便了业主,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审批工作。
(四)不断压缩审批时限。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公开承诺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行政审批事项6项(子项为21项),原法定办理时限共需625天,压缩审批时限后承诺时限为53天,合计压缩审批时限572天,时限压缩率占比88.48%。承诺时限(除厦门经济特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均为全省最短。
(五)推行审批“容缺受理”。为了主动应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针对行政审批工作如何提速,如何提高服务效能,让企业业主少跑路,推出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工作机制,着力为企业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行政审批办事流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按照“关键材料不缺失”、“缺项材料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原则,在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经申请人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后,窗口可先行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待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颁发相关批文、证照。实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帮助企业尽早取得主体资格,尽快投产经营,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动力。2021年推行“容缺受理”审批机制后,局行政审批窗口办件数为46件,为近年来办件数最多的一年。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
(一)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制定有本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在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咨询听证的基础上,确定事项议题,由局党组作出决定,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积极落实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周鸣律师作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充分重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重要合同签订、矛盾纠纷处置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化解法律风险。2021年,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6件,合同审查25件。
(二)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为理顺《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与《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对应关系,我局对2020年12月2日发布的《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调整,依法明确市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清单为371项(公开319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34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监督检查3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其他权责事项72项(公开20项)。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明市政府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布。通过“法治、公开、便民”的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运行,推动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
(三)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推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购置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规范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有效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迹、可追溯。依法公开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内容,依法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职责权限、行政执法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事项进行公开,及时在信用平台、局门户网等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12条。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审批环节均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开展集体讨论决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库,对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在职在编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市局共组织12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为52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新的证件。
(四)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三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明农〔2021〕118号);组织各相关科(站)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跨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做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同时,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全部在“农业云—131平台”中随机抽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局门户网向社会公开,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大大增强,进一步优化了三明营商环境。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健全执法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突出专项治理,狠抓案件查处,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2021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1684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6179家次,共办结案件88件(农资35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6件,农村宅基地4件,电毒炸鱼等渔业案件10件,动物防疫案件13件),罚没款36.9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件,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六)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三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以及《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机制的通知》,对《三明市农业“三品一标”品牌创建奖励实施细则》(送审稿)等28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向市委办报备局党组规范性文件1件、向市政府报备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9件。同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以局名义出台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废止或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组织开展了2004年以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
三、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提升尊法守法意识
(一)压实普法责任。制定下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明农办〔2021〕9号),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内容、任务以及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业务科室、直属单位,把普法工作融入农业行政管理、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各个环节、全过程,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法律法规解读、以案释法、媒体宣传、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业农村“大普法”格局。同时,充分利用行政审批办理、行政处罚、涉农纠纷调解、公共服务等过程,向各类农业生产企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宣传、解读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2021年局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2次,同时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职工入职培训、晋职培训、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的必修内容。分层分批组织基层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农业执法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专项答题活动”,共 1573人次参加。
(三)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聚焦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战略任务,切实加大政策法律宣讲和典型经验推广力度,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12月3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利用圩日在三元区洋溪镇开展“宪法进农村”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宪法宣誓活动,12月3日,局党组王小坚书记带领局班子成员及科站负责人进行了宪法宣誓,通过组织宣誓活动,重温了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开展各种培训(讲座)13期、参加人数600多人;面向公众专项普法活动11次、参加人数16370人,发放资料29000份/册,挂图、横幅28条,展板、宣传栏38个,其他宣传品2600个/份,电视宣传5条,网络宣传450条,微博、微信、QQ、短信等4800条。通过举办 “宪法进乡村宣传周”等各种普法宣传系列活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情,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四)开展以案释法。局属各相关职能科站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根据普法责任清单,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经常性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主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渗透到执法检查、执法办案等全过程中。利用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并将案例在三明农业信息网“双公示”栏目中向公众公开,已刊登相关信息近300条,通过以案释法引导民众尊法守法用法。
(五)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律普及战疫情 法治保障暖人心”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确保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营造浓厚的依法防控普法宣传氛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福建12316小程序、电视台、LED屏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据不完全统计,结合下乡指导农业生产开展疫情防控农业普法宣传9600人次,共发放宣传材料9.59万份,悬挂横幅679条,制作公告栏144处,公告栏内容更新15次,发送微信15362条,电视新闻播报信息134条,微信公众号信息641条,福建12316小程序信息135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8条,利用126处LED屏幕全天滚动宣传防疫知识及有关法律,接受咨询8280人次。
四、强化诚信信用宣传,营造良好营商氛围
(一)依托信用平台,扩大信用宣传。在局门户网开辟“信用专栏”,定期、及时、更新上传信用政策、诚信案例、风险提示以及信用知识等诚信建设相关内容,便于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以及涉农生产主体对诚信建设的系统学习。至目前,“信用专栏”登载相关信息250多条。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助推诚信建设,利用工作微信群、短信平台等,及时发送诚信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内容,确保诚信建设入脑入心;及时为企业宣传讲解诚信的重要性,普及诚信“红黑名单”、信用查询、信用修复等相关诚信知识。引导企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敦促经营者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不售卖假、劣农资产品等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加强企业自律,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至目前,农业领域企业经营业主已签定《信用承诺书》近百份,并在“信用中国”网上公开。
(二)开展线下宣传,提升诚信意识。为了给广大农民群众营造一个诚信和谐、质量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3月25日我局和三元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在三元区岩前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放心农资进万家”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的农技人员、农业执法人员等现场解答农民群众的问题,普及诚信政策、宣传诚信典型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营造诚信经营氛围。现场悬挂横幅3条,发放文明诚信倡议书、什么是诚信“红黑名单”、如何查询征信记录和信用报告、如何维护您的信用、诚信宣传明白纸等宣传单(册)420余份。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各种诚信宣传活动15次,通过开展诚信宣传,营造了和谐诚信的营商环境。
2021年,我局大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履职的水平不断提升,但与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期待、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推进,积极创新举措,切实加以改进。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便民的审批服务体系”为目标要求,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行政透明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增强,行政权力监督更加有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201/t20220106_17465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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