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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来源: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阜农机发〔2021〕22号

  各县(市、区)农机发展中心、临泉县农机股:

  根据阜阳市委编办《〈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阜编〔2020〕63号)及阜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要求,我单位名称由“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变更为“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依据有关规定,现决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正式启用“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印章,停用“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印章。

  附件:新旧公章印模

   阜阳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阜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新旧公章印模.jpg

  

  


原文链接:http://nync.fy.gov.cn/content/detail/61ce61f18866885d2b8b4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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