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意见》、《鄂尔多斯市生态家庭农牧场认定办法》,经家庭农牧场自愿申请,各旗农牧局审核推荐,市农牧局及各旗区经管中心主任(经管站站长)集体评选,拟将85个家庭农牧场认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公示期为7天。对拟认定的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农牧局局政策和改革科联系。联系人:赵振新,联系电话:0477-8322965。
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拟认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