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供销社、林业和草原局组成联合考评验收组,对各地申报的74家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62家四星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进行现场考评验收。验收依据《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宁夏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评星定级工作方案》,对申报单位在制度建设、民主管理、财务规范、盈余分配、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品牌创建、订单履约、贷款保险、执行年报制度、纳税申报及与小农户的利益链接等方面内容,通过实地查看、核对账目、翻阅资料、走访询问、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逐一考评。通过考评验收,将从申报单位中评选出2021年度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四星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各50家。
开展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四星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为我区树立了一批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管理科学、效益明显、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链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为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