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有关规定,制定《青花椒摘果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经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2月3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特此公示。
联系人:鄢晓娟,电话028-87613473,邮箱:416002166@qq.com。
附件:DG51/Z005-20XX青花椒摘果机(公示稿)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7日
DG51Z005-20XX青花椒摘果机(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