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办法》(沪农委规〔2019〕15号)规定和程序,现对拟评定上海市示范家庭农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24日至12月3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馈。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05室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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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评定上海市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