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规定,我厅委托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编写专项鉴定大纲。现将经专家审定通过的《移动吸粮机》等4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20日至12月2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人:谢子玉,联系电话:073185521965,邮箱:hnnjhglc@163.com。
附件:1.《移动吸粮机》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
2.《石灰精量撒施机》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
3.《收谷装袋机》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
4.《竹笋蒸煮压榨机》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1-DG43Z 012-2021 移动吸粮机(公示稿 ).doc 附件2-DG43Z 013-2021 石灰精量撒施机(公示稿).doc 附件3-DG43Z 014-2021 收谷装袋机(公示稿).docx 附件4-DG43Z 015-2021 竹笋蒸煮压榨机(公示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