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发展,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 号)精神,经局务会研究通过,拟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级配套奖励马尾区28.54万元、连江县119.912万元,长乐区1200万元,共计1348.45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12月13日
公示电话:0591-83811817(市经济作物技术站)
0591-83348409(驻局纪检监察组)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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