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宣城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抽查,确认“宣城市溪口连财养鸡专业合作社”等33家企业符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贴条件,合计补贴疫苗资金225.59642万元,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10日-12月16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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