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库伦旗、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1〕44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的生猪屠宰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并于12月10日前,将当年申请企业材料逐级上报至市农牧局。
联系人:任磊
联系电话:8415104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