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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拟从“三有”名录中除名 我省野猪生存情况不会受影响

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 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作者:佚名

  日前,国家林草局拟定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简称“三有”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偶蹄目中已将野猪删除,野猪等不存在生存威胁、反而可能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物种不再列入“三有”名录。野猪如果从“三有”名录中删除,对我省野猪的生存是否有影响?记者对我省专家进行采访。

  东北林业大学动保学院专家姜广顺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野猪是否是“三有”动物,都不能被随意捕猎或食用。多年来,我省居民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已经形成习惯,不随意捕杀野生动物,即使野猪从“三有”名录中删除,野猪的生存情况不会受到影响,一方面是我国规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依法收缴了社会上的猎枪,因此非法猎杀野猪的情况极少发生。二是我省居民如果猎杀野猪也缺少工具,只能采取原始的套杀,但野猪攻击性强,所以套杀很难成功。同时,我省存在东北虎,是野猪的天敌,也可以靠自然平衡来控制野猪的种群数量。(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吕晓艳)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dt/nydtsn/202112/t20211214_8255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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