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有关机构改革、减证便民、产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要求,12月10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此次重点对涉及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以及实践中不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同时,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一并进行了审查评估、清理规范。经过清理,省农业农村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并在网站进行公告。
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产生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王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