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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通市2021年度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7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农发〔2020〕63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市级示范社认定工作。经农民合作社申报、县级初审和市级抽查,现确定海安联鑫谷物农地股份合作社等31家农民合作社为我市2021年度市级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30日-12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反映,联系电话:0513-59002156。

  附件:南通市2021年度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gggs/content/886f282c-5f7f-4438-bdb5-3ed3c846ce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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