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2021年11月下旬丰县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养殖发展科根据渔业养殖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今年第四季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共抽检水产品10批次,其中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水产品7批次、监督抽检3批次,重点对禁用药物及停用药物进行监测,如监测发现使用禁用药物及停用药物现象将依法严厉查处。
在今后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渔业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规范养殖投入品使用行为,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药物的违法行为,保障我县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时圣超)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