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猪肉产品质量,维护全县人民的消费安全,谷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把检疫关,确保出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把生猪进场关,对没有产地检疫证明、没有畜禽标识的生猪坚决不准入场。二是严把检疫关,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定开展宰前巡查及同步检疫工作,做到不错检、不漏检。三是严把监测关,严格开展“瘦肉精”监测,监督屠宰场做好“非洲猪瘟”检测,保证“瘦肉精”检测比例不低于3%,“非洲猪瘟”检测做到批批检、头头检、全覆盖,确保检疫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四是严把无害化处理关,严格无害化处理,对于检疫中检出的病害猪肉坚决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五是严把出场关,对于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产品坚决不准出场,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确保出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截止目前共检疫生猪12552头,查出病害肉24头,全部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力地保护了出厂肉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