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田建设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我市加强和规范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六制”管理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上实行“六制”:
项目立项预审制、施工标段额度制、项目投资多元制、项目建设招标制、项目竣工验收制、项目管护责任制,从而进一步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