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各地创建并推荐上报基础上,经复核和公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共同研究,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94个村(嘎查)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我市永城市高庄镇,梁园区刘口镇当店王村、睢阳区冯桥镇曹庄村、民权县双塔镇秣坡村、夏邑县曹集乡冉庄村分别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和示范村。加之2019年认定的虞城县城郊乡郭土楼村、虞城县大侯乡任楼村、夏邑县桑堌乡杨庄村、永城市演集镇时庄村等4个第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数量已累计达到9个,位居全省前列。
示范村镇是乡村治理的全国样板。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把示范村镇创建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细抓实。积极探索长效治理模式,不断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形成了乡风文明有风尚、乡村治理有成效、共同富裕有愿景的新时期示范村创建的浓厚氛围,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显著提升。(单保磊 孔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