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的朋友圈被卖肉广告刷屏没?“农村亲戚家纯粮食喂养的两头肉猪,明天现杀,一斤20元,可到现场选购,可送货上门”。“现杀小黄牛,纯绿色食品,预定从速,联系电话:13031512315”。时值冬日,岁末年初,正准备购买或者储藏畜肉的你,是不早已对这样的一条条“放心肉”广告动心了呢?
2021年12月1日,准格尔旗农牧局接到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监管科转办的一条线索,有人举报位于准格尔旗友谊街道唐公塔村的一养殖户正在杀小黄牛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信息。为核实线索,准格尔旗农牧局、公安局、农牧水务综合执法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人员迅速赶往唐公塔村,发现该村一养殖户乔某正在宰杀一头小黄牛,屠宰现场简陋且卫生条件极差。乔某称自己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售卖小黄牛的信息,但今天正在宰杀的这头小黄牛主要是本村的几户亲戚分着吃,还未向他人售卖。经查,乔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私屠乱宰违法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当日,执法局向乔某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猪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责令乔某改正,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将会被依法处理。经过工作人员宣传教导,乔某表示今后宰牛卖肉,一定遵守法律规定,做到定点屠宰,附有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自治区对牛羊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牛羊屠宰,农村牧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肉食品是我们食物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卫生安全与我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仅以普通人的感官是很难准确判断出“放心肉”的。因此,我们要尽量到正规市场购买附具“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的肉食品。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提高认识,足够重视,在无法获悉肉食品真实来源的前提下,不盲目相信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就是纯绿色“放心肉”,不随意听信在城郊街边、小区门口售卖的无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的就是农村“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