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太仓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召开长江禁捕渔政联合执法工作协议签约会,共筑长江禁渔网,守护长江清水绿岸。会上,两地共同签署了《长江渔政联合执法工作协议》,正式建立了长江交界水域禁捕执法工作协作机制。
《协议》明确建立三项机制:一是渔政工作合作机制,凡在长江干流太仓段和宝山段交界水域中发生的非法捕捞案件,适用“谁查获、谁处理”原则;二是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双方相互通报渔业捕捞领域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三是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在交界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涉渔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长江刀鲚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联合监管,强化交界水域违法捕捞行为的整治效果。同时,还明确了双方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和联合执法等具体工作。
下一步,两地将根据《协议》内容,进一步强化工作联系和协调配合,加强长江交界水域禁捕执法,形成打击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的合力,织牢织密“十年禁渔”执法网,坚决打赢长江禁渔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