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业高质量高效发展,促进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关于开展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农生态(生)〔2021〕8号),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及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共同启动了生态农场评价试点工作。收到通知后,安宁市积极响应,认真落实,组织昆明大彤农产品种植有限公司及云南博昌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生态农场评价工作。
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材料初评、现场评审、综合评议等环节,于2021年11月12日拟授予全国132家申请主体“生态农场”称号,其中安宁市昆明大彤农产品种植有限公司及云南博昌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均通过评审,获得农业农村部“生态农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