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盂县、郊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乡村振兴发展的需要,对2021年第三批市级乡村振兴专项结余资金20万元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现将资金计划和任务清单下达你们(详见附表),请各县区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快项目安排实施。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阳泉市乡村振兴战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阳财农〔2018〕43号)文件要求,局属有关单位已经制定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随文下达),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确定实施主体,批复实施计划,尽快推进项目实施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