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审认定工作。经县(区)推荐、专家评审、征求市信用中心及相关单位意见,现对7家拟评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8日,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反映。
(联系科室: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电话:0752-2808832,邮箱:nyncjnjzdk@huizhou.gov.cn)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