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第三批对口阳江茂名帮扶资金安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2021年11月22日前向市乡村振兴局书面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珠海市乡村振兴局,邮编:519000,联系人:马月嫦,电话:2238276,邮箱:snyncjfpk@zhuhai.gov.cn。
附件:2021年第三批对口阳江茂名帮扶资金分配计划表
珠海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