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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每月一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1-11-23 来源: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意识水平,11月18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法治工作“每月一讲”活动,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敏应邀就新《安全生产法》进行授课,局党组成员、市管干部以及全局系统100余人参加培训。

  

  宋敏副教授结合详实、具体的案例,从修改背景意义、总体框架、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监管职责等七个方面,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系统解读,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巡视员张启光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安全生产作为中央提出的党政同责的四个重点任务之一,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好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好生产责任制,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二要重点牵引、抓好落实。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建立隐患排查责任机制,围绕打牢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的工作基础,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为牵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三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在抓好行业安全生产的同时,落实好自身安全生产责任,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聚焦关键部门、要害部位,明确岗位责任,注重堵漏洞、强弱项,开展常态化安全巡查,坚决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原文链接:http://nw.qingdao.gov.cn/n28356073/n32569377/n32569381/211118165504013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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