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年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指导计划,近期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统筹上级财政资金,采取因素分配法下达8000万元资金至各蔬菜生产县区。明确市级财政资金扶持范围,要求各县区做到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经济作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