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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动物检疫监督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发布时间:2021-11-22 来源: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内农牧医发〔2021〕432号)要求,市农牧局动物卫生检疫检验中心于11月17日起组织开展全市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查找和整改当前我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作、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着力建设懂法守法、精通业务、纪律严明的工作队伍,推进完善全市互联互通的动物检疫监督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水平和效率,促进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制定了《乌兰察布市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三项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围绕“以监促检、以检促防”思路,进一步理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衔接和业务协同,完善动物监督机构业务衔接机制,明确违规违法线索移交程序、时限、处理情况反馈等要求,建立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全程紧密协作机制;二是把加强动物检疫队伍建设作为落实动物检疫监督制度的关键举措,强化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加快构建畜禽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智慧监管模式。强化落地监管,督促指导养殖场、屠宰厂(场)承运人等经营主体及时反馈落地信息,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径地、目的地全程闭环管理。
同时针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及时整改,推动行动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动物检疫监督工作长效机制,此次行动截止时间2022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mj.wulanchabu.gov.cn/a/xinwen/benshidongtai/2021/1118/25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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