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特产舆情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话题 > 正文

高天红持有、使用伪造动物检疫证明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案件名称高天红持有、使用伪造的动物检疫证明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西农罚〔2021〕1号

  违法主体信息

  高天红,身份证号610104196809057311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0张,并在宠物网络交易纠纷处理过程中使用1张。

  处罚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没收当事人持有的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罚款5000元。

  听证情况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听证。

  处罚履行方式

  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8日主动履行。

  处罚机关和处罚决定日期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10月19日。

  备注


  分享:


原文链接:http://nyncj.xa.gov.cn/xwdt/tzgg/61838812f8fd1c0bdc62802b.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