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可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5个、先进工作者6个。21个地级以上市可推荐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各1个供省农业农村厅遴选上报。现将我市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2808244。
附件:惠州市拟报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