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聊城市第二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共计320批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2021年聊城市第二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如下(见附件)。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