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打折扣”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函》(皖水农函〔2021〕373号)和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我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打折扣”问题整改的通知》(宣水农〔2021〕176号)的要求。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立即部署,委托潜山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修订编制旌德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10月13日编制单位完成了27座电站的现场复核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旌德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修订本)、《旌德县水电站生态调度运行方案》,10月20日市水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来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了市级复核,并形成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