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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公安局关于公布广元市城区禁养犬只标准及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加强我市城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依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和《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参考国际、国内城市禁养犬标准及目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城区禁养犬只标准及目录,现公告如下:

  一、禁养大型犬标准
在《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规定的区域内,禁止个人饲养身高大于50厘米(肩高)、体长(头部至尾跟)大于80厘米的大型犬,导盲犬除外。
二、禁养凶猛犬目录
禁止个人饲养的凶猛犬目录如下:
蒙古獒(犬)、马士提夫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犬、法国波尔多犬、阿根廷杜高犬、西班牙加纳利犬、日本土佐犬、雪达猎犬、波音达猎犬、寻血猎犬、牛头梗、大丹犬、苏俄牧羊犬、拳师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比特犬、圣伯纳犬、伯恩山犬、灵提犬、比利时牧羊犬、藏獒犬、德国牧羊犬、威玛犬、多伯曼犬、阿根廷犬、可蒙犬、法国狼犬、大髯犬、马雷马犬、比利猎犬、阿富汗猎犬、爱尔兰猎狼犬、兰西尔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拿波里獒犬、斗牛獒犬、斯皮诺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比利牛斯獒犬、贝林登梗、边境梗、凯利蓝梗、美国斯塔福梗、中国细犬、中华田园犬、昆明犬、沙克犬以及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凶猛犬只。

  特此公告。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10923152240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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