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特产舆情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时事聚焦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按照国家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部署要求,根据省《关于转发中央农办等十部门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21〕21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区)全面总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应于2021年10月20号前上以县(区)政府名义报送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wgk/glgk/content/post_44209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