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现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分配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共150万元,其中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80万元,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项目7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出函,市财政局调整指标到相关镇街财政分局,专项用于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有机肥产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物理防控、统防统治和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推广等工作。
二、各镇街收到下拨的项目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安排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各镇街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四、本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1年中山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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