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特产舆情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话题 > 正文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行政执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做好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农业行政执法委托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常德市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行使农业投入品、农业资源保护、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和渔政等行政执权(附行政执法委托书)。

  特此公告。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6日

  附件:行政执法委托书.docx

  


原文链接:https://nyncj.changde.gov.cn/zhdt/tzgg/content_86255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